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一、师德践行能力1.1遵守师德规范 1.1.1【理想信念】 1.1.2【立德树人】 1.1.3【师德准则】 1.2涵养教育情怀 1.2.1【职业认同】 1.2.2【关爱学生】 1.2.3【用心从教】 1.2.4【自身修养】 具有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能积极应变,比较合理地处理问题。 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和审美能力。 仪表整洁,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符合教师礼仪要求和教育教学场景要求。
二、教学实践能力 2.1掌握专业知识 2.1.1【教育基础】 2.1.2【学科素养】 2.1.3【信息素养】 2.1.4【知识整合】 2.2学会教学设计 2.2.1【熟悉课标】2.2.2【掌握技能】 2.2.3【分析学情】 2.2.4【设计教案】 2.3实施课程教学 2.3.1【情境创设】 2.3.2【教学组织】 2.3.3【学习指导】 2.3.4【教学评价】 三、综合育人能力 3.1 开展班级指导 3.1.1【育德意识】 3.1.2【班级管理】 基本掌握班集体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的方法。熟悉教育教学、中学生成长生活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能够合理分析解决教学与管理实践相关问题。 基本掌握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能够利用技术手段收集学生成长过程的关键信息,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能够初步运用信息技术辅助开展班级指导活动。 熟悉校园安全、应急管理相关规定,了解中学生日常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等相关知识,掌握面临特殊事件发生时保护学生的基本方法。
3.1.3【心理辅导】 3.1.4【家校沟通】 3.2 实施课程育人 3.2.1【育人理念】3.2.2【育人实践】 3.3组织活动育人 3.3.1【课外活动】 3.3.2【主题教育】 自主发展能力
4.1 注重专业成长 4.1.1【发展规划】4.1.2【反思改进】 4.1.3【学会研究】 4.2 主动交流合作 4.2.1【沟通技能】 4.2.2【共同学习】
|